4.设立中公司的相关问题:性质为“发起人合伙”;公司设立中的合同:谁签字,谁担责(外观主义);
5.公司设立中的侵权责任
(1)发起人设立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,职务行为公司承担(无过错责任),个人行为个人承担(过错责任),公司没有成立的,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(2)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,可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。如果发起人均无过错的,按照发起人约定的责任比例追偿,没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偿,没有约定的,按照均等份额追偿。
4.设立中公司的相关问题:性质为“发起人合伙”;公司设立中的合同:谁签字,谁担责(外观主义);
5.公司设立中的侵权责任
(1)发起人设立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,职务行为公司承担(无过错责任),个人行为个人承担(过错责任),公司没有成立的,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(2)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,可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。如果发起人均无过错的,按照发起人约定的责任比例追偿,没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偿,没有约定的,按照均等份额追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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