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诉条件 |
其他主体不起诉或没有其他适格主体 |
诉讼地位 |
公益诉讼起诉人,其地位类似于原告方当事人 |
诉前公告 |
检察院拟提起公益诉讼的,应当公告30天。公告期满,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,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,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。 |
上诉和二审 |
检察院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、裁定的,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。 二审中,由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院派员出庭,上一级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。 |
执行程序 |
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判决、裁定发生法律效力,被告不履行的,法院应移送执行。【注意】无须检察院申请,法院应当直接移送执行。 |
民事公益诉讼 |
民事私益诉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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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目的 |
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|
解决私人民事纷争 |
主体原告 |
原告必须以获得法定授权的机关团体为前提,个人不能成为公益诉讼的原告 |
个人、组织、团体、机构等都可以成为原告 |
不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|
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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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条件 |
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,潜在危害也可 |
一般以发生实际损害为前提 |
法院级别 |
以中级法院管辖为原则 |
以基层法院管辖为原则 |
证据要求 |
对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的要求 |
一般要求提供充足的证据 |
举证责任分配 |
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时,法院可作不利于被告的推定 |
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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